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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发布《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利预审备案规范化管理,完善西安市知识产权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专利预审质效,支撑地方优势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国知发保字〔2022〕8 号)等文件规定,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遵循“科学评价、客观公正、失信惩戒、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