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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关于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和复核通过名单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3)169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市区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和复核通过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实名)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29-63916813/63915446/63915634
省财政厅029-68936131
附件1: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公示名单;
附件2:2023年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通过公示名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