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
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有关单位提出了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筹建申请材料予以公示,截至日期2023年12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我局,电子邮件发送
yangyihui_029@163.com。
联系电话:86787743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5日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
附件:
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要“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明确要求 “推动构建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新建完善一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西安市部署9个方面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其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加快产地环境、生产加工、储运包装、品牌建设等方面标准制定,着力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提升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综合治理标准化工作,积极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等,都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筑牢新时代标准化发展的坚实基础,助推西部标准强市建设的重要支撑点。
产业是“三农”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基石,缺乏有效的标准引领驱动,是影响产业发展、束缚农业质效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农业农村涉及的环节多,地域性、专业性强,面对大国小农、千家万户分散生产的基本国情农情,需要更多懂农业、懂农民、懂农村的技术人员深入一线研发标准、推广标准。组建现代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凝聚一支涵盖农业农村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专家队伍,兼顾农村事务,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环节,统筹“政府力量”“市场作用”,一手抓标准制修订和集中攻关,一手抓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推动农业农村全程标准化,做强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添力赋能。
目前,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每年接到申报的市级地方标准立项约40项,涉及多个层面,既有生产技术类,也有管理方法类等。梳理、研判、审核并从中遴选出能够引领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大标准、好标准,做好标准立项发布后的落地推广、跟踪评价等工作,都需要专业的标委会及各领域专家的配合、指导和推进,成立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保障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助力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委员会性质
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农业农村专业领域内,从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和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三、组织管理
1、西安市农业农村局是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主管部门,受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管理本行业的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本技术委员会开展地方标准化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2、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的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具体负责调研全市农业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现状及问题,研究全市农业标准制修订及推广措施与建议;组织相关标准的编制、修订、审查、复审、宣贯、培训、推广应用;指导行业协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开展市级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展与农业领域有关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农业标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监督检查,定期向标准化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并负责农业标委会其他日常工作。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管理指导秘书处的工作。
四、工作职能
1、结合西安市农业农村部门实际情况,分析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工作需求,建立完善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体系,提出标准化发展规划建议及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建议。
2、根据西安市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制修订计划,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复审工作。
3、承担西安市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标准的审查工作,对标准的原则、依据、技术内容、先进性、适用性等提出审查结论意见。
4、承担西安市农业农村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推广与应用实施;对西安市农业农村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研究。
5、受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对口的技术指导工作,参加国际、国内标准化相关学术会议,参加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6、跟踪农业农村领域国际标准的发展动态,组织收集、整理、分析农业农村领域相关国际标准,研究转化应用、推广工作。
7、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市农业农村标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相关工作。
8、负责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委会专家库的建设工作。
五、专业领域
1、专业领域:西安市农业农村相关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领域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2、标准制修订范围:以西安市级地方标准为主,兼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
3、其他:配合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
六、总体目标
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针对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工作要求,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宣传贯彻实施、评估认证、行业监管整体水平有效提升。推动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标准化理念在农业农村领域深入普及。切实提升我市农业农村标准化能力,为我市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做好支撑与保障。
七、组建方案
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分管标准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3名。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承担单位为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设秘书长1名(由西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负责同志担任),副秘书长2名,秘书处按照工作需要配备工作人员5名,必要时可以外聘人员。
八、成立程序
(一)征集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1、委员范围:面向全市相关领域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市属单位、社会团体、相关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等征集委员人选。
2、委员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2)熟悉和热爱标准化工作,具有种植业、畜牧业、果业、 渔业、农业机械化、乡村特色产业、农村人居环境、农业农村管理及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4)承诺遵守《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积极参加标委会各项活动,履行委员职责和义务;
(5)各区(县)农业农村(农林、农水)局、局属事业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6)符合《西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二)适时召开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备会议
1、讨论决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办法与工作计划确定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
2、与会委员讨论并制定出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会员权利义务。
3、与会委员讨论并制定出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相关制度。
4、由与会委员推选出有一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教授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为“标委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援助。
5、经提交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西安市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
附件:
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示筹建方案
一、背景及意义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相关政策的支持下,“十四五”“十五五”时期,氢能产业面临加快发展的新机遇。氢能对中国能源体系安全、实现碳中和具有极高战略价值,在工业领域,氢能将在原料和热源的替代方面扮演主要角色;在能源领域,将在分布式电力系统、储能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在交通领域,氢燃料电池有望成为长续航、大重载的中重卡、船舶和轨道交通等应用场景的重要减碳路径。
目前多地政府已开始着手推进氢能标准化建设,以期占领产业制高点。目前我市氢能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要使氢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互相促进,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迫在眉睫,通过市氢能标委会将完善氢能制、储、输、用标准体系,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
根据依据2018年1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陕市监发[2022]120号、西安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提出成立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氢能标委会是保障西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标准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成立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二、委员会性质
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在氢能专业领域内,从事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起草和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三、组织管理
1.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氢能标委会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技术委员会工作,负责市标委会的组建、管理以及标准规划;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市氢能标委会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技术委员会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标准化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秘书处设在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由杨稣担任标委会主任委员。委员涵盖来自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专业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专业性。
四、工作任务
1.根据国家及西安市有关方针政策,向业务主管部门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符合氢能产业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提出氢能产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及设立分技术委员会,推动氢能产业合理布局。
2.牵头组织西安市氢能制、储、输、用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氢能质量、氢安全等基础标准,制氢、储运氢装置、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标准,交通、储能等氢能应用标准。
3.向上级部门争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创建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推动优势领域、创新技术标准研究和转化,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团体标准的制定推广。
4.根据西安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氢能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提出本行业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建议,组织西安市氢能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提出与标准有关的科研工作建议。
5.负责氢能行业领域已发布西安市地方标准的复审工作,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
6.牵头推动标准起草人员培训,开展本专业领域标准化的培训、宣讲、解释工作;对氢能行业领域已发布西安市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
7.承担我市氢能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评定氢能行业领域地方标准成果奖励项目,或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氢能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8.建立和管理氢能领域西安市市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档案。
9.面向全市开展氢能领域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制定、审查、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10.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协会(学会)等的合作与交流,参加国际、国内、省、市各类标准化活动。
11.受氢能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91号)规定,办理与氢能标准化工作相关的其它事宜。
五、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作用
(一)建立完善氢能产业标准体系
推动完善氢能制、储、输、用标准体系,重点围绕建立健全氢能质量、氢安全等基础标准,制氢、储运氢装置、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标准,交通、储能等氢能应用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在政策制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范。推进氢能产品检验检测和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氢能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二)建立氢能标准化专家平台与协同创新机制
通过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组建一支包括西安市地方氢能企业、标准化管理、行业协会、高校等高素质的标准化专家团队,为氢能产业质量提供智力支持和实施保障。通过专家平台的发挥,对西安市氢能体系建设及地方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的全过程给予指导和质量把关,使氢能标准具有先进性、合理性。建立氢能产业发展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行业交流,协调解决氢能发展重大问题,共同促进氢能标准化建设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氢能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研究
建立健全氢能全产业安全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氢能产业发展属地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水平。推动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安全技术协同发展,加强氢气泄漏检测报警以及氢能相关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等先进技术研发。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及时预警氢能生产储运装置、场所和应用终端的泄漏、疲劳、爆燃等风险状态,有效提升事故预防能力。
(四)开展国家、行业、地方氢能标准的贯彻实施
结合培训、论坛、讲座、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大氢能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全行业实施标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氢能产业复合型人才培养
建立一支氢能专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带领规范和提升氢能产业水平。通过加强氢能专业人才的培养,是深入推进氢能产业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标委会的成立,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氢能产业各环节的知识培训,培养一支既懂标准又懂业务,既懂管理又懂服务,具有1+X标准编审等多功能的复合型人才。
六、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方案
标委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秘书处承担单位为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承担标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七、成立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程序
(一)征集组建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1、委员范围: 面向全市征集相关领域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相关企业以及使用单位等方面的委员人选。
2、委员条件:
(1)在氢能专业领域、标准化领域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氢能相关领域研究工作5年以上在职人员。
(3)热爱氢能专业技术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相关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履行委员义务,积极参加委员会各项活动(全年保证出勤在70%以上) 。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5)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适时召开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备会议
1、讨论决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办法与工作计划确定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机构名单。
2、与会委员讨论并制定出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明确会员权利义务。
3、与会委员讨论并制定出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相关制度。
4、由与会委员推选出有一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教授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为“标委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援助。
5、经提交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西安市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成立。